【新余日报】分宜县检察院传递“看得见”的法治温度

为切实促进司法公开,提高司法公信力,4月28日下午,分宜县检察院对一起特殊的交通肇事案举行公开听证会。此次听证会邀请分宜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群众代表担任听证员。

3月4日中午,邱某某驾驶一辆小汽车搭载其奶奶简某某和远房姑姑邱某英行驶致分宜县G220国道钤山镇防里村路段时,因邱某某驾驶不慎使车辆驶出路外撞到防里桥桥梁护栏,造成简某某和邱某英受伤经现场抢救无效死亡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邱某某的行为涉嫌交通肇事罪,邱某某造成二人死亡且负事故全部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定刑为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司法实践中对于此类案件是否可以适用不起诉存在争议。考虑到本案有一定的特殊情况,被害人简某某、邱某英是犯罪嫌疑人邱某某的亲戚,简某某是其亲奶奶,邱某英是其远房姑姑,邱某某积极赔偿了俩被害人家属并取得谅解,且俩被害人近亲属均表示可不追究邱某某的责任,本案被破坏的社会关系已经修复。对于犯罪嫌疑人邱某某来说,事故本身对其及家人已经是一次伤害,若因此再次受到刑事处罚,则不利于家庭及社会和谐。案发后邱某某主动投案自首,无违法犯罪记录,非毒驾、酒驾,且自愿认罪认罚等法定从轻、减轻及酌情从轻处罚情节,分宜县检察院拟对犯罪嫌疑人邱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案件承办人对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及拟作不起诉决定的理由进行全面详细地阐述,并出示相关证据。听证员从案件事实、法律适用、社会效果等方面发表意见。经评议,听证员一致同意分宜县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邱某某拟作相对不起诉的决定。

“检察机关开门办案,通过公开听证方式审查案件,将天理、国法、人情融为一体,提高办案透明度,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司法权威和检察温暖。”听证员对此次听证会给予充分肯定。

近年来,分宜县检察院坚持以检察听证促进办案质效提升,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小案”,让检察工作得到社会各界更广泛的了解和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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