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打造乡镇(街道)改革“系统集成版”

“3月份签约,5月份投产,从办证到开工全流程在镇里就能办理。”鹰潭市余江区锦江镇良好的营商环境,让江西省轻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刘志鹏赞不绝口。这是近年来,我省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乡镇(街道)机构改革取得实效的一个缩影。

以往,经济基础较好、资源要素集中的乡镇党委、政府由于受到管理权限、人员编制等多方面制约,管理模式跟不上发展需要,产生了诸如“小马拉大车”、权责不对等、“看得见的管不着”等矛盾。

如何解决矛盾?必须在体制上“动手术”,向改革要动力。

2018年,我省确定30个镇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改革重塑基层组织架构,进一步健全完善以党建为统领的基层治理体系,涉及权责、机构、人员、执法主体、审批事项、乡村治理等多方面,构建起符合基层政权定位、适应城镇化发展需求的新型行政管理体制。经济发达镇先行一步,其他乡镇(街道)压茬推进机构改革。

改革根据乡镇(街道)实际需求和承接能力,采取“看单点菜”“一镇一目录”等方式,30个经济发达镇平均赋权138项;其他乡镇(街道)从省政府明确的98项赋权目录中分别认领,做到精准、差异化赋权,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及时调整赋权目录。余江区通过赋权,将18个部门的141项县级管理权限下沉到锦江镇,通过动态调整机制,对难以承接、无法运转的事项及时调整,对就近管理需要、便民惠民的事项予以新增,截至目前,锦江镇实际承接事项132项。

改革还统筹整合条块站所的审批服务和执法力量,设置行政审批(便民服务)机构和综合执法机构,近600个乡镇(街道)推行集中审批服务,初步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1000多个乡镇依托综合执法机构,探索“一支队伍管执法”,并构建起纵向贯通省市县乡村、横向覆盖各项政务服务项目的审批服务“一张网”,设置便民服务网点2万余个。

记者从省委编办了解到,30个改革镇机构数由393个减少到242个,平均精简5个机构,精简幅度近40%,各项改革任务全面完成;与改革前相比,全省乡镇(街道)机构精简率达到60%。

改革给乡镇(街道)带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先行改革的30个经济发达镇,年生产总值平均近32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较改革前均增长近20%,正以强劲的势头辐射带动周边地区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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