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检察院对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

新余日报通讯员黄海霞 报道:近日,县检察院对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案拟相对不起诉进行公开听证。本次听证会,该院分别邀请了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出席担任听证员,并邀请侦查机关、犯罪嫌疑人、值班律师参会。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毕某某为分宜县某数码公司的员工,其利用办理移动业务的工作便利,在客户不知情的情况下,非法将客户的手机号码及验证码出售给下游灰黑产业人员注册淘宝号、抖音号、京东号等网络虚拟账号,非法获利8000余元。鉴于该案犯罪嫌疑人毕某某系初犯、自首、认罪认罚,犯罪情节轻微,且案发后积极退缴违法所得,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毕某某作出拟相对不起诉决定。

同时,考虑到该案为“净网2021”专项行动中上级公安机关移送的系列案件线索之一,涉案的通信从业人员达十余人,且涉及通信领域行业治理。为以案释法,达到宣传警示教育目的,该院召开公开听证会,一方面听取人大代表等社会各界意见,一方面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教育,对社会群众进行公开宣传,对行业及从业人员进行警示。听证会上,听证员同意该院拟相对不起诉决定,同时建议公安机关下一步对犯罪嫌疑人毕某某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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